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
(2007)外企协会函字笫002号
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外籍人员
年龄限制问题的答复
各位常务理事、理事及各会员单位:
前一阶段,协会就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聘用的外籍高级管理人虽、技术人员来华就业年龄限制的问题,向您征求了意见,并收到了部分企业的反馈,希望放宽对这部分外籍人员办理就业手续的年龄限制。经前一阶段的沟通与协商,有关部门同意并做出如下书面答复:
对投资规模较大(100万美元以上),用工管理规范的外商投资企业,如其所聘用的外国人确属企业特殊需要的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等。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的限制,但最高不能超过65周岁。
另,关于我省外商投资软环境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,恳请企业将意见及建议反映给我会,随时随地都可。
地 址: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-1号212,207房间
联 系 人:宫 静, 殷乐乐
联系电话:024—86892298转7238,7138
葫芦岛外企协会地址:市政府8楼 外企科
联系人:李晓辉 电话:3123137 传真:3110574
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
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 |